5月24日,记者从温州市商务局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温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以旧换新”购车,可享最低2000元、最高1万元的金额补助。
根据《细则》,在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购买新能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给予10000元补贴;
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给予7000元补贴。
上述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
《细则》同样明确了国家补贴标准以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购买新能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按购车价格(不含税)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3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7000元补贴;
报废本人名下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购买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按购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3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6000元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补贴实施范围包括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其他县(市)政策补贴由当地另行制定。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区共补贴1万辆,先到先得。
涉国家补贴以外的国四及以上燃油车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消费者可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搜索国四及以上燃油车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提交申请材料即可。
解释说明: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其他燃料类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是指在2011年7月1日(含当日)后注册登记的汽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013年7月1日(含当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其他燃料类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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